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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OVID-19 法令下银行保函的无条件与见索即付性质

  • 18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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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全球已逐渐走出2019 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其影响仍持续波及各行各业, 尤其是建筑业承包商。鉴于建筑合同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某一阶段的延误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从而进一步延长整体复苏进程。

 

近期上诉法院在 Panzana Enterprise Sdn Bhd v Turnpike Synergy Sdn Bhd [2024] 8 AMR 881 一案中, 审视了在《2020 年减少 2019 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影响临时措施法令》(Temporary Measures for Reducing the Impact of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Act 2020)(“COVID-19 法令”)下建筑承包商可获得的救济。值得一提的是此案检验了在承包商向业主提供无条件与见索即付性质的银行保函时,COVID-19 法令的实际保障效力。

 

案情简介

 

被上诉人 Turnpike Synergy Sdn Bhd(Turnpike) 负责监督一项高速大道建设项目,而上诉人 Panzana Enterprise Sdn Bhd(Panzana)被委任为主承包商。根据 Turnpike 与 Panzana 之间的合同条款Panzana 提供了由大马银行(AmBank)签发的两份以 Turnpike 为受益人的银行保函。

 

随后,由于施工工程出现延误和进度缓慢从而引发了一项争议, Turnpike 因此向 Panzana 发出违约通知, 并在其后发出解约通知,终止了 Panzana 与合同项下的雇佣关系。该违约通知和解约通知均是在《COVID-19 法令》所涵盖的期间内发出。

 

在发出解约通知后, Turnpike随即索求银行保函。然而,Panzana 向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原诉传票,寻求一项宣示,即 Turnpike 索求或接收该银行保函的款项属于不合情理的。Panzana 也寻求一项单方禁令,以限制Turnpike 在原诉传票处置完毕前接收银行保函的款项。高等法院批准了该单方禁令

 

然而,高等法院随后驳回了该原诉传票,并批准了 Turnpike 撤销该单方面禁令的申请(高等法院裁决)。高等法院认为,该银行保函按商业合理解释,可见其属无条件保函,大马银行须根据 Turnpike 向其提出的书面要求履行付款义务。实质上,高等法院裁定 Panzana 未能证明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为遏制新冠肺炎所采取的措施所致。因此,Panzana 无权获得《COVID-19 法令》第 7 条的保护。

 

因对此感到不满,Panzana 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

 

上诉法院面前的主要问题是 Turnpike 要求索取或接收银行保函款项是否不合情理。

 

上诉庭准予上诉并撤销了高等法院裁决。上诉庭认定银行保函实质上是Turnpike 作为受益人与签发银行保函的银行之间的合同。若索求银行保函的行径过于广泛地受到禁令的限制, 该担保将失去其效力,银行保函的目的将被侵蚀甚至完全被削弱。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能够禁制索求银行保函的例外情形。

 

援引 Sumatec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Sdn Bhd v Malaysian Refining Company Sdn Bhd [2012] 2 AMR 673,上诉法院证实不合情理是禁制受益人索取履约保函的合法理由至于何谓不合情理的正确准则是Focal Asia Sdn Bhd & Anor v Raja Noraini binti Raja Datuk Nong Chik & Anor [2011] 2 AMR 515 一案中所采用的“存在严重可争辩,并且具有现实推论”的测试标准。

 

上诉法院不同意高等法院关于Panzana 负有举证责任,须证明有关延误与《COVID-19 法令》所规定措施之间存在直接关联的观点。上诉法院认为,《COVID-19 法令》应当广泛的诠释,并谨记该法令制定的特殊目的是为了减轻受 2019 冠状病毒疾病疫情影响者的困境

 

《COVID-19法》第7条文的适用

 

上诉法院对疫情期间建筑业所遭受的各种干扰予以司法认知,并认为《COVID-19 法令》第 7 条文在结合该法令第二部分附表第 1 段和第 2 段一并解读时,已清楚为受疫情影响的当事方提供法定保障。任何一方因实施控制 COVID-19 传播的措施而无法履行建筑工程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义务,另一方均不得据此行使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该条文反映了《COVID-19 法令》更广泛的立法目的,即防止单方面合同执行而进一步加剧财务困境,从而减轻疫情所带来的经济影响。

 

因此,法院裁定索求银行保函属于不合情理的,因为《COVID-19 法令》完全适用于当事人,且通过《COVID-19 法令》的生效,当事人的所有合同义务已处于临时中止状态。因此,Turnpike 不得主张并坚持其原有的合同权利。

 

结论

 

该判决体现了法院乐于根据其目标与宗旨,对《COVID-19法令》进行扩大诠释,并随后应用不合情理原则,以驳回业主对承包商所提供银行保函的索求。值得注意的是,上诉庭对承包商在疫情期间所经历的严重困难予以司法认知,而无须承包商直接证明其延误是由与 COVID-19 有关的措施所引起。法院在遵循《COVID-19 法令》的法定要求的同时,亦正确地维护了银行保函作为常见担保的完整性与商业效力。

 


5 June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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